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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沙js3833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  2024-11-18 09:39:41  322

各学院:

  根据《皖江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(修订)》(皖工校政〔2023〕49号),《皖江工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(修订)》(皖工校政〔2023〕130号)等文件要求,现将2024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请条件

  申请者须符合《皖江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(修订)》(皖工校政〔2023〕49号)(附件1)相关条件。

  二、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

  (一)11月19日-11月29日,学院制定转专业实施细则,上报教务部初审。

  各学院根据《皖江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(修订)》(皖工校政〔2023〕49号)文件规定和学院教学资源情况,制定本学院转专业考核办法,并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研究通过后,将《XXXX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考核办法》上报教务部初审。

  (二)11月30日-12月5日,教务部对学院上报的转专业考核办法进行汇总初审,初审后上报校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审核,审核通过后教务部在教务系统内维护各专业接收计划数并发布。

  (三)12月6日,各学院公布审核通过后的转专业考核办法、接受学生咨询。

  学院转专业考核办法审核通过后,各学院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布,明确转专业工作开展和截止时间、咨询方式,学院安排专人接受学生咨询。

  (四)12月9日08:30—12月15日17:00,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转专业报名。

  学生根据拟转入学院公布的转专业考核办法要求,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转专业报名工作。报名方式和流程详见《皖江工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教务系统操作流程》(附件2),逾期不再受理任何补报和报名专业的更改。

  (五)12月16日—12月17日,转出学院、转入学院进行线上资格审核。

  (六)12月18日—12月19日,审核工作结束后,教务部导出审核通过名单,各专业安排专人以转出专业为单位转账至财务部(转专业考试、面试费100元/人)。缴费完成后,由教务部汇总最终缴费学生名单发给各转入学院安排考核工作。

  (七)12月23日—12月29日各学院组织开展转专业考核工作。

  各学院根据教务部提供的转专业报名学生信息,组织开展转专业考核工作。转专业工作开展期间,学生可以选择接受填报专业所在学院的专业调剂建议(仅限院内调剂)。

  (八)12月31日,学院将拟接收转入学生信息上报教务部初审、校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审核。

  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须经学院转专业工作组集体研究确定,教务部初审、校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后,由教务部统一将考核结果在教务部门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。

  (九)1月13日前,学校发文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。

  转专业学生仍需完成原专业第一学期的课程考核,从第二学期开始转入新专业,按转入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。

  三、其它事宜

  (一)转专业工作是一项严肃且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,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精心部署,严谨程序,严格把关。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要求,实行转专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

  (二)学院应坚持民主议事制度,充分发挥集体决策的优势,强化各个工作环节的监管,确保考核、接收等各个环节安全、平稳、顺利实施。

  (三)学院要畅通学生咨询和申诉的受理渠道,及时回应学生、家长的问题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,做到透明公开、程序规范、公平公正。

  (四)学院要安排好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衔接和学习指导工作。

  附件:1.皖江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(修订)(皖工校政〔2023〕49号)

            2.皖江工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教务系统操作流程

附件1:金沙js3833印发《皖江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(修订)》的通知.docx
2b241c78cefec971fd8961b56934c3b3.docx (32.03 KB)
附件2:皖江工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教务系统操作流程.docx
4b834b882a9869cff21d3ea25ca7ec15.docx (97.49 KB)

  教务部

  2024年11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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